HJ1128-2020 核动力厂核事故环境应急监测技术规范(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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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大小(MB): |
0.31 |
页数: |
18 |
文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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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1-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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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动力厂核事故环境应急监测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Environmental Emergency Monitoring,in Nuclear Power Plant Accidents,(发布稿),HJ1128-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2020-06-03 发布,生态环境部发布,2020-06-30 实施,-I-,目次,前言. II,1 适用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目的和原则2,5 应急监测响应..3,6 应急状态下的监测范围和布点原则3,7 应急状态下的监测内容.5,8 样品采集、处理与管理.9,9 质量保证.9,附录A(参考性附录)应急监测人员的辐射防护 11,附录B(参考性附录)操作干预水平(OIL)初始设定值. 12,附录C(参考性附录)不同阶段各类样品放射性水平测量要求 13,-I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范核动力厂核事故环境应急监测,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核动力厂核事故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一般性原则、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推荐执行,在实际工作中,考虑我国当前应急监测技术水平,可以采用不同于本标准的方法和技术路线,但必须证,明所采用的方法和路线至少有与本标准相同的技术水平,本标准的附录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生态环境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清华大学、,安徽省辐射环境监督站、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黑龙江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本标准生态环境部于2020 年6 月3 日批准,本标准自2020 年6 月30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1-,核动力厂核事故环境应急监测技术规范,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核动力厂发生核事故时,场外辐射环境应急监测的范围、布点、内容、样品采集与管,理、质量保证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核动力厂发生核事故时场外应急组织实施的场外环境应急监测,其他核设施发生核事,故时的场外环境应急监测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T 14583 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测定规范,HJ/T 61 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009 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应急响应(行动) emergency response(action),为控制或者减轻核事故或者辐射应急状态的后果而采取的紧急行动,3.2 应急监测emergency monitoring,在本标准文本中的应急监测是指核动力厂发生核事故时所实施的场外辐射环境监测,3.3 操作干预水平operational intervention level,OIL,一组可测量的、环境或食物样品中放射性核素水平或γ辐射水平值,与通用干预水平相对应,3.4 早期阶段监测early phase monitoring,预计放射性物质即将释放或者放射性物质已经开始释放至不再释放阶段所进行的场外辐射环境监,测活动,该阶段可分为释放前和开始释放两种情况,3.5 中期阶段监测intermediate phase monitoring,放射性物质释放已经停止至大部分放射性物质已经沉降,完成或者正在实施避免居民额外照射的防,-2-,护行为阶段所进行的场外辐射环境监测活动,3.6 后期阶段监测late phase monitoring,事故后恢复阶段的场外辐射环境监测活动,3.7 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automatic environmental radiation monitoring and air sampling,station,用于环境γ辐射自动监测与空气样品自动采样的固定站点,简称“固定式自动站”,3.8 投放式辐射环境自动监测装置portable environmental radiation automatic monitoring,unit,用于环境γ辐射自动监测,可自供电、能快速投放至现场进行组网监测的装置,简称“投放式自动,装置”,4 目的和原则,4.1 目的,实施应急监测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公众健康和辐射环境安全,为事故的判断和应急决策提供数据;提,供决定实施紧急防护行动所需的监测数据;为开展环境影响及剂量评价提供关键数据;向公众提供辐射,环境状况监测数据,4.2 原则,4.2.1 分级响应。应根据不同的核事故应急状态(厂房应急、场区应急和场外应急)确定应急监测的,范围、监测项目和投入力量等内容,随着核事故应急状态的提升而逐级加强应急监测工作,4.2.2 近密远疏。应按照距核事故发生地半径近密远疏合理布点,并在主导风向下风向敏感区域加密,布点,4.2.3 快速响应。应急监测应尽可能做到快速响应,尽快获得监测结果,4.2.4 重点优先。应按照不同阶段的监测重点配置应急监测资源,优先实施事故发生地临近地区可能,受影响的居民生活区域操作干预水平(OIL)的监测项目,4.2.5 持续监测。应急监测应持续提供特定空间内的监测数据,4.2.6 数据可靠。应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措施,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4.2.7 综合分析。应充分利用事故前监督性监测和质量监测积累的辐射环境现状监测数据、核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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